夫妻分離三年在台團聚 靠洗衣養活七口
遷臺路線:江蘇常州→上海→香港→台灣
現年93歲的陳祥娟,大概沒想到當年婚後從江蘇到上海投靠二姐,只因不想無所事事,到紡織廠上班,這竟成了她日後離開大陸的關鍵。
1928年(民17)在江蘇常州出生的陳祥娟,媽媽在她僅兩、三歲時就過世了,她是由外婆與兩位姐姐帶大,由於家裡務農,她從小就得下田幫忙。
陳祥娟與陳耀法的結婚照
十來歲當童養媳 與大兩歲的先生結緣
她在十來歲時被送到地主家當童養媳,與未來的先生陳耀法只相差兩歲,因為害羞都不太敢講話。
她在19歲結婚,後來與先生去上海找二姐,二姐夫家在上海城隍廟邊開綢布莊,家境不錯,還請了好幾個傭人,陳祥娟想找點事做,就到當地的紡織廠上班。
內戰爆發 先生隨軍撤退 她赴香港工作
後來國共內戰爆發,共產黨打來了,先生在1949年(民38)跟著當警察的表哥,不知是透過什麼關係,就跟隨軍隊到金門,當時軍隊規定不准帶眷屬,她只好留在上海,看到香港的英國紡織廠徵人,就到香港工作,待了三年。
分離三年 夫妻在臺灣團圓
夫妻分居隔海兩地,不知何時才能再見面,幸好先生的表姐夫從臺灣來香港批發成衣,打聽到陳祥娟在九龍的紡織廠上班,夫妻才得以聯絡上,並且在1952年(民41)來臺灣團圓。
當年先生跟著軍隊撤退,從上海到了金門,但他不認為自己有入伍,只是跟著軍隊移動,之後就以探親名義來到台灣,沒有再回去金門。
陳祥娟也說,當年大陸人的觀念是不當兵的,因為害怕打仗,但先生沒有參與過戰爭。
陳祥娟是在民國41年從香港來到台灣,與先生團圓
先生被認定為逃兵 重返軍隊因禍得福
只是先生被認定是逃兵,還被查到了,只好再回軍隊當兵,加入警衛旅第二團,分發到洗衣部工作。
陳祥娟表示,幸好先生又回部隊,至少有飯可吃,家屬還有眷糧可領。
他們在1953年(民42)生了第一個孩子,後來跟著軍隊裡100多位阿兵哥,搬去現在圓山花博旁邊的臨濟護國禪寺屋簷下搭帳篷,建了一個木板床,二、三個孩子就待在床上活動,孩子們很聽話,大姐會盯緊弟弟們,不要掉到床下,她則是忙著洗衣服,主要是做阿兵哥生意,還得打毛線賺錢。
從臨時帳蓬住到茅草木屋,陳祥娟說,住家旁邊就是圓山動物園,常會帶孩子們去玩,都不走大門,直接從半山腰上去,動物園的猴子還會偷跑下來,到家裡找東西吃。
>當時美軍顧問團就住在圓山附近,陳祥娟說,他們很有錢,喝湯卻不吃湯料,豬肉與雞肉煮湯後都不吃,當時臺灣人的日子很辛苦,肉類是很珍貴,就有在廚房工作的人,偷偷把湯品肉料拿出來賣,後來被廚房的人發現,全部澆油燒掉。
貸款買洗衣機器 開洗衣店養活一家七口
後來夫妻帶著孩子搬到三重,1961年(民50)左右來到敦化北路,用貸款買了大型洗衣機器,洗衣店一開就是44年,養大五個孩子。
店裡有一位來自湖北的師傅,因為找不到工作,來店裡幫忙,表明不必付薪水,只要供吃住就好,就把洗衣店當成自己的家。
陳祥娟與先生陳耀法在洗衣店門口合影
民國78年首返老家探親 姊妹在上海聚首
1989年(民78)夫妻倆首度返鄉探視,先到上海探視二姐,地址都沒變,還是住在老地方,他們就帶著金戒子、手錶等禮物送人,大姐也從江蘇老家過來會合。
陳祥娟說,二姐家是生意人,共產黨來了之後,就被鬥爭,家產全部充公,跟著吃大鍋飯,二姐夫的身體也變差了。
他們也曾回去常州老家,父母親都不在了,當年受到地主的身份影響,在文革時期都很慘,家境好的外婆家也受累,舅舅受了很多的折磨,最後是被吊死。
不要老家分土地 喜歡臺灣的天氣
老家有土地可以分給他們,但陳祥娟說,他們根本不想回去,待在臺灣很好,天氣好,不像大陸那麼冷,雖然剛來臺灣的時候很辛苦,待久了就喜歡這裡的環境。
陳祥娟說,兒子媳婦曾跟著回去探親,只是先生在81歲因病過世,自己的年紀大了,沒有體力回去,大陸的親人相繼離世,倒是二姐的女兒在三年前還曾經申請來台灣探親。若臺灣能成為大陸親人的另一個家,讓兩岸親人相互有個依傍,也算安慰了。
陳祥娟一家七口的全家福照片,後排左一為先生陳耀法,後排右一為大兒子,後排中間為大女兒,前排三個都是兒子